西堡村、东堡村、七级村、南刘各庄村张贴了《通州区潞乡镇东堡等四村城中村改造项目集体土地上非住所地上物腾退公告》
为推动通州区潞乡镇东堡等四村城中村改造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非住所地上物腾退作业,依法保护腾退两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令和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本地区实在的状况,发动对东堡村、西堡村、七级村、南刘各庄村集体土地上非住所地上物腾退作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项目触及通州区潞乡镇东堡村、西堡村、七级村和南刘各庄村范围内集体土地上非住所地上物
1.自2025年1月8日起中止搬家范围内的全部加建、加层、隔层建造及抢栽抢种行为,一经发现,当即撤除,并不予补偿,因而发生的全部丢失由被腾退人自行承当。
2.补偿规范根据《通州区潞乡镇东堡等四村城中村改造项目集体土地非住所地上物腾退补偿计划》履行。
3.对打乱腾退次序,捣乱,打骂腾退作业人员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分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按照法令来追查刑事责任。
另据小编了解,2024年12月初还发布了《通州区潞乡镇东堡等四村城中村改造项目集体土地住所房子搬家公告》、《通州区潞乡镇东堡等四村城中村改造项目集体土地住所房子搬家补偿与安顿计划(征求意见稿)》。